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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法官感受警察出警的强度,及时修正审理行政案件时对公安机关的认识!

来源:微信公号“人民日报政文”(ID:rmrbzhw)

原标题:法官办案,合法条也要合民意


近年来媒体报道的于欢案、老太摆气球射击摊案等,最终被改判,很大程度上都因为一审时没有妥善处理好天理、国法、人情的关系。

图片来自网络

不久前,笔者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采访了解到,该院35岁以下青年干部占70%、研究生学历超76%,多是“从校门直接进院门”,普遍缺乏一线群众工作经验。


针对这一现状,该院开展浸润式社会体察学习,安排青年干部到乡镇、街道跟班锻炼。

 

从体察学习心得体会中可以看到,法官助理在派出所跟班,才第一次感受到警察出警的强度,修正了自己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对公安机关的认识。


法官助理在居委会有了调解家庭纠纷的经历,再遇到离婚案件时,才知道了怎么做双方工作最有效。


法官助理在坐堂问案之余,到110指挥中心、信访办公室、拆迁拆违办公室等一线岗位蹲点,直面群众诉求、理解群众心理、学用群众语言,大大提升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。

 

近年来,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,一大批“科班”出身的法学专业人才走上审判岗位,优化了法官结构,提高了司法专业化水平。但一些年轻法官缺乏对社情民意的了解,机械办案,看似符合法理但却不合情理,难以得到群众的认可。


近年来媒体报道的于欢案、老太摆气球射击摊案等,最终被改判,很大程度上都因为一审时没有妥善处理好天理、国法、人情的关系。分析涉法涉诉信访案件,不难发现,一些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,不断上访,其中也不乏上述原因。

 

人民群众打官司时,不可能全都能做到法言法语、诉求清晰、举证得力。矛盾纠纷进入法院,法官不仅要依法裁判,还要做大量的调查、释法、调解工作。


这就要求法官知民情、晓民风、懂民意。


如果法官机械地坐堂问案,不解民风民俗,注重逻辑轻视经验,作出的裁判就有可能看似符合法律,实际往往与公平正义发生偏差。

 

北京门头沟法院的探索给人以启示:各级法院都应该创造更多机会,让青年干部,特别是将来有可能走上审判岗位的法官助理走出院门,到最基层去、到最一线去、到矛盾纠纷最多的地方去,在最直接面对群众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岗位上学习掌握群众工作方法,弄懂群众心理、乡土语言、沟通技巧,学会调处纠纷、主动服务、宣传发动。

 

一名优秀的法官,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娴熟运用者,还要努力成为社会关系的高超修复者;不仅要学会用法律视角看问题,还要善于从社会视角多维度把握问题实质。


如何成为优秀的法官?要走出去,沉下去,从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中汲取源源不断的司法智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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